桂林市醫(yī)院污水處理設備
醫(yī)院綜合污水排放一般分成兩部分:
其一為一般生活污水,其二為醫(yī)療廢水,一般有相關*以及醫(yī)療實驗所產生的廢水。醫(yī)院污水來源及成分復雜,含Y病原性微生物、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學污染物和放射性污染等,具有空間污染、急性傳染和潛伏性傳染等特征,不經有效處理會成為一條疫病擴散的重要途徑和嚴重污染環(huán)境?!?/p>
醫(yī)院污水處理設備設計工藝一般分為三級,不同的醫(yī)院根據國家要求采用不同等級:
一級為隔渣、調節(jié);二級為生化降解;三級為接觸消毒、過濾。醫(yī)院廢水一級處理主要通過格柵將污水中的動植物油和固體垃圾去除,通過調節(jié)池調節(jié)水量、調整水質;
二級生化降解主要是A/O生物降解處理工藝,通過接觸反應,可以將污水中的有機污染物指標有效的降低到排放標準;
三級處理是對醫(yī)院污水中的大量細菌進行有效滅菌處理,通過控制接觸消毒時間和投加藥劑方式,將細菌數量長期控制在較低的水平,使過濾系統的出水保證達到水質要求。
1.醫(yī)院污水三級處理基本工藝流程:醫(yī)院污水 → 化糞池 → 集水池 → 消毒接觸池 → 排入市政
2.二級處理基本工藝流程:醫(yī)院污水→化糞池 → 集水池 → 生化曝氣池 → 沉淀池 → 消毒接觸池 →排入市政
其中污水排放的水質的設計參數可以按一般生活污水水質進行設計,污水處理系統一般包含初沉池、接觸氧化池、二沉池、消毒池、消毒裝置、污泥池、風機房等,既可建于地面,也可以深埋地下。
工藝特點
1.采用成熟的AO工藝路線,具有良好的去除污水中的有機物和較好的脫氮功能,以滿足排放標準的要求;
2. 具有較好的耐沖擊負荷能力,以適應水質、水量變化的特點;
3.采用新型填料,掛膜快,壽命長,處理見效快;
4.充分考慮二次污染產生的可能性,將其影響降低至程度;
5. 采用集中控制、自動化運行,易于管理維修,提高系統可靠性、穩(wěn)定性。
6.系統處理設施全部設置在地表以下,不占地表面積,可作綠化,又利于防凍。
設備優(yōu)點
重量輕巧,易于運輸,方便安裝;采用碳鋼、不銹鋼防腐結構,耐腐蝕、抗老化,使用壽命長達30年;占地面積少;不受污水量的限制,機動靈活,可單個使用,也可多個聯合使用。全自動電氣控制系統和設備故障報警系統,不需要專人管理,管理費用小。
醫(yī)院污水處理設備藥劑;
(1)絮凝劑:有時又稱為混凝劑,可作為強化固液分離的手段,用于初沉池、二沉池、浮選池及三級處理或深度處理等工藝環(huán)節(jié)。
(2)助凝劑:輔助絮凝劑發(fā)揮作用,加強混凝效果。
(3)調理劑:又稱為脫水劑,用于對脫水前剩余污泥的調理,其品種包括上述的部分絮凝劑和助凝劑。
(4)破乳劑:有時也稱脫穩(wěn)劑,主要用于對含有乳化油的含油廢水氣浮前的預處理,其品種包括上述的部分絮凝劑和助凝劑。
(5)消泡劑:主要用于消除曝氣或攪拌過程中出現的大量泡沫。
(6)pH調整劑:用于將酸性廢水和堿性廢水的pH值調整為中性。
(7)氧化還原劑:用于含有氧化性物質或還原性物質的工業(yè)廢水的處理。
(8)消毒劑:用于在廢水處理后排放或回用前的消毒處理。
一體化醫(yī)院污水處理設備的安裝一共分三步:
1、挖基坑:
(1)根據型號的大小,必須進行放坡,放坡大小根據土質情況及產品頂部以上的覆土厚度,放坡角度為30°-50°。
(2)挖槽深度及污水管道相連接的進出水口標高,在計算標高時,要預留槽底200mm鋪砂尺寸;挖出的土堆放在距槽坑四周5米以外,防止土的側壓造成塌方,另外也給吊裝預留工作場地。
(3)遇有地下水時應首先對地下水排除,根據示意圖尺寸及要求進行基礎處理,基層夯實,后進行鋪砂。鋪砂200mm并找平,砂內不允許有尖角、石塊等雜物。
(4)無地下水時,對基礎進行夯實、鋪砂,根據示意圖及要求進行基礎處理。
(5)在遇有地下水為較高的地區(qū),可采用提高降水挖槽,也可采用明降水挖槽。采用明降水挖槽時,必須做好施工前的準備工作。
具體作法如下:
坑槽挖好后,如遇坑槽內有泥漿,應再挖深20-30cm,將深坑槽內的水抽凈后鋪設干性混凝土,使之找平,確保產品安裝后沉降*;
2、安裝:
(1)根據安裝圖就位,吊裝時檢查進出口方向是否正確,罐體的位置、方向不能放錯,互相間距必須準確。
(2)產品吊裝就位后,要測定水平度,如不平應進行調整,使之水平。
(3)吊裝就位后連接好管道,在設備內注入清水,檢查各管道有無滲漏。
(4)把電控箱控制線與曝氣機、水泵接通,電控箱與電源接通,接線時注意電機、風機的轉向,必須與所指方向相同。
(5)在回填土完成后,安裝地面加藥及消毒設備、電控柜。
(6)在設備安裝完成后,必須先接通地埋設備所在地面電器設備和加藥設備等配套的自來水管和電線。
3、回填土:
(1)回填土前,產品內灌水至1/2水位,再進行回填,不允許回填污泥,以防產品上浮,回填土執(zhí)行無水回填土要求。
(2)在回填土時,產品底部兩側必須用人工塞實。填到30-50cm以上時,每30cm必須夯實一次,直至與產品頂部相平。
(3)產品頂部以上回填土必須密實,如產品設在道路地段,在地面末處理前,不允許有車輛進行碾軋;
(4)回填時回填土的質量必須符合回填土驗收規(guī)范,不允許用建筑垃圾為回填土使用,土中的尖角、石塊及硬雜物必須剔出,回填時,必須均勻回填,切忌局部猛力沖擊。
(5)回填土達到施工規(guī)范要求后砌筑進口連接井(距池體0.8-1m左右),井底墊層必須夯實后澆筑混凝土底板,井中作流槽,并嚴格執(zhí)行工程設計標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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