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銷小型制革污水處理設備;
制革廢水的一級處理是指制革廢水整個處理工藝中的物化處理階段,它包括物理處理和化學處理兩個方面。一般的物理處理包括過濾、重力沉降和氣浮等方法,而化學處理則包括絮凝、化學沉淀等。20世紀90年代中期,我國對制革廢水處理研究多是絮凝沉淀再配合其他工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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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了SPTL-CS復合無機高分子絮凝劑(聚合硫酸鐵的一種改性產(chǎn)品)對制革廢水的處理,發(fā)現(xiàn)其對制革廢水中CODCr去除率達70%以上,對重金屬離子Cr3+具有較好的去除效果;張寶貴等1995年提出利用次氯酸鈉氧化法處理制革廢水中的硫化物;比較了幾種常用的國產(chǎn)混凝劑處理制革廢水的效果,認為聚合硫酸鐵是一種比較經(jīng)濟有效的混凝劑,工藝上結合采用混凝氣浮,再配合使用PA助凝劑處理制革廢水,可全部去除硫化物,并使出水總鉻$1mg/L,CODCr去除率也可達70%~80%。20世紀90年代末期,針對氣候特點采用化學方法處理制革廢水。如張萍等1999年針對中國北方氣候特點,提出了混凝沉淀-微濾工藝處理制革廢水,用鋼廠*酸洗廢液作混凝劑,將混凝沉淀作為制革廢水的主體處理工藝,其處理效果與聚鐵、聚鋁工藝相比,相差不大,并且適合北方氣候特點,還達到了以廢治廢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