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原文↓
2024年度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申報須知
一、申報資格要求
項目申報單位、合作單位、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組成員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項目申報單位應為河北省所屬的或者在河北省行政區(qū)域內(nèi)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yè)單位或其它機構,鼓勵省外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企業(yè)等作為合作單位參與申報項目。
2.項目申報單位成立時間應為2023年6月30日前,具有與項目實施相匹配的基礎條件,具有完成項目所必備的人才條件和技術裝備,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行政機關不得作為項目申報單位或合作單位。若申報單位因機構改革、中央企業(yè)和高校院所落戶河北、地方招商引資的重點單位等原因,不滿足成立時間要求的,申報單位在確保具有與項目實施相匹配的基礎條件下提出申請,經(jīng)歸口管理部門提出意見報省生態(tài)環(huán)境廳相關專項主管處室確認后,準許其申報項目。
3.申報單位、合作單位和項目組成員誠信狀況良好,無在懲戒執(zhí)行期內(nèi)的科研失信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4.同一單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內(nèi)容,不得重復、多頭申報省級科技計劃項目。
5.項目負責人原則上應為196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對在職在崗的高層次、緊缺型人才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具體由項目申報單位向相關專項主管處室提出申請)。鼓勵申報單位聘請國內(nèi)外高層次創(chuàng)新人才擔任項目負責人,鼓勵45歲以下青年人才擔任項目負責人。行政機關公務人員不得作為項目組成員申報項目。
6.申報人在研項目與本年度申報項目總數(shù)不得超過2項,其中作為項目負責人(第一名)最多申報1項。在研項目負責人(第一名),可作為參與人(非第一名)申報本年度項目1項。在研項目參與人(非第一名),可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參與人申報本年度項目1項?;A研究計劃(省自然科學基金)、2023年及以前年度的科技研發(fā)平臺建設專項項目不納入上述在研項目范圍,基礎研究計劃(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限項規(guī)則見其申報指南。
7.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須對項目申報書(含附件材料)各項內(nèi)容的真實性負責??蒲姓\信要求貫穿項目申報及組織實施的全過程。在任何階段,凡發(fā)現(xiàn)或通過舉報發(fā)現(xiàn)項目申報單位或項目申報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冒用其他單位名義、冒用他人或其他單位科研成果、知識產(chǎn)權、提供虛假申報材料等情況,一經(jīng)查實,取消項目申報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8.項目內(nèi)容涉及生物技術研究、開發(fā)、應用以及人類遺傳資源采集、保藏、利用、對外提供等相關活動的,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必須符合倫理原則并填寫“生物安全承諾書”。根據(jù)研究內(nèi)容,如實填報“人類遺傳資源情況表”。
9.項目立項后,自籌經(jīng)費額度、項目績效評價考核目標及指標不得降低。
10.項目歸口管理部門包括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區(qū)的科技管理部門,國家級高新區(qū)管委會、省直有關部門和經(jīng)省科技廳批準的其他單位。歸口管理部門應在本單位職能和業(yè)務范圍內(nèi)推薦,做好審核把關和后續(xù)管理工作。
11.項目具體申報要求詳見各申報指南,有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不符合以上申報資格要求的,不具備項目申報資格。
二、具體申報方式及流程
(一)申報方式
項目申報采取網(wǎng)上申報方式,實行歸口管理逐級申報和試點直報。項目申報時,應同時上傳簽字蓋章頁及項目相關附件材料。涉及國家秘密的項目內(nèi)容,不得通過網(wǎng)絡傳輸,須經(jīng)歸口管理部門以紙件形式報送省生態(tài)環(huán)境廳。
省屬重點骨干大學、中央駐冀科研開發(fā)機構作為試點單位試行直報。
(二)申報程序
登錄“河北省科學技術廳網(wǎng)站”—“科技管理”—“科技計劃”—“河北省科技計劃項目綜合服務平臺”進行操作。
1.用戶注冊
單位管理員、申報人實行“一人一號”。如已在系統(tǒng)中存在賬號,無需重新注冊。
(1)申報單位注冊。第一次申報省科技計劃項目的單位,須在“河北省科技計劃項目綜合服務平臺”—“申報單位注冊”進行注冊。注冊時,選擇本單位上級歸口管理部門,詳細填寫本單位相關信息,并如實填寫“單位管理員”用戶信息。“單位管理員”負責本單位科技計劃管理,一個單位只能確定一名“單位管理員”,應由固定人員擔任。單位管理員用戶名、密碼務必妥善保管,忘記密碼后可通過“河北省科技計劃項目綜合服務平臺”—“忘記密碼”功能進行重置。
單位注冊信息須經(jīng)上級歸口管理部門審核,審核通過后方可登錄系統(tǒng)進行相關業(yè)務操作。已注冊過的單位,原“單位管理員”權限仍然有效,須如實完善本單位有關信息。
(2)單位管理員負責分配本單位項目申報人賬號。“單位管理員”登錄系統(tǒng)后,在“申報管理”—“用戶管理”—“申報人用戶管理”欄目為本單位申報人創(chuàng)建登錄賬號,創(chuàng)建成功后,系統(tǒng)自動將登錄賬號及隨機密碼以短信形式發(fā)送至申報人。
2.填報項目申報書
項目申報人通過“河北省科技計劃項目綜合服務平臺”—“項目申報人”進入登錄頁面,登錄后點擊“申報書填報”,并按照申報指南要求準確選擇對應的“指南代碼”,不符合指南內(nèi)容要求的項目不被受理。
申報書填寫過程中可多次保存,填寫完成檢查無誤,上傳蓋章頁,經(jīng)系統(tǒng)檢測通過后,生成PDF版申報書并提交單位審核,未提交項目等同于未申報。
3.單位審核
單位管理員登錄“河北省科技計劃項目綜合服務平臺”,點擊“項目申報單位”按鈕登錄系統(tǒng),登錄成功后在“申報項目管理”—“計劃項目審核”欄目對項目申報書進行審核。單位管理員可點擊項目名稱瀏覽項目詳細信息,并可在線查看PDF申報書以及相關附件材料。單位管理員審核項目時須填寫審核意見,審核結果可通過短信形式發(fā)送給項目申報人。
(1)直報試點單位
申報單位登錄系統(tǒng)后對項目信息及蓋章頁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直接推送至省生態(tài)環(huán)境廳。
(2)非直報試點單位
申報單位登錄系統(tǒng)后對項目信息及蓋章頁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自動推送至歸口管理部門審核。
4.歸口管理部門審核
歸口部門管理員使用省科技廳分配的用戶名和密碼通過“河北省科技計劃項目綜合服務平臺”—“歸口管理部門”頁面登錄系統(tǒng)。登錄成功后在“申報項目管理”—“申報書審核”欄目對項目進行審核。歸口部門管理員可點擊項目名稱瀏覽項目詳細信息,并可在線查看PDF申報書以及相關附件材料。歸口部門管理員審核項目時須填寫審核意見,審核結果將以短信形式發(fā)送給項目申報人。
對試點直報單位申報的項目,歸口部門可通過“河北省科技計劃項目綜合服務平臺”—“申報項目管理”—“直報項目瀏覽”欄目進行瀏覽。
三、申報注意事項
(一)系統(tǒng)賬號及登錄、注冊注意事項
關于賬號密碼忘記——
1.項目申報人、單位管理員如忘記密碼,可通過“河北省科技計劃項目綜合服務平臺”—“忘記密碼”功能自助找回。
2.歸口管理部門如忘記密碼,可聯(lián)系平臺技術人員進行重置。
關于新賬號注冊——
1.新注冊賬號時,請務必填寫正確的單位名稱(與單位公章一致)、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法定代表人、單位管理員等有關信息,并確保所填寫信息真實有效,管理部門將對所填寫信息的真實性進行核驗,核驗不通過的無法登錄系統(tǒng)。
2.單位管理員首次登錄系統(tǒng)時須完善單位信息,修改完善單位名稱、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法定代表人、單位管理員以及與單位有關的其他信息,并確保所填寫信息真實有效。
3.單位管理員添加申報人用戶時請正確填寫申報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及手機號,已注冊用戶不可重復添加。
(二)項目申報注意事項
1.關于單位信息。單位管理員應及時更新完善單位信息,否則將影響本單位項目填報。
2.關于項目申報人賬號。系統(tǒng)已對單位管理員、項目申報人信息進行了真實性核驗和唯一性審查,核驗通過的信息自動鎖定,核驗未通過的須修改完善并核驗通過后才可進行操作;單位管理員和項目申報人用戶信息存在重復注冊的只可保留一個賬號,請根據(jù)系統(tǒng)有關提示,聯(lián)系技術人員對重復賬號進行刪除;申報人如需變更工作單位,請在個人信息修改頁面,點擊“變更工作單位”按鈕,查詢選擇將要變更的工作單位申請變更,待新單位管理員審核通過后,方可登錄系統(tǒng)進行操作。
3.關于項目負責人。申報人用戶姓名默認為項目負責人。如負責人為外單位人員,可在項目負責人信息頁勾選非本單位人員并修改負責人;如負責人為本單位人員,請使用負責人賬號登錄系統(tǒng)進行申報;如無賬號請聯(lián)系單位管理員進行添加相關負責人賬號。
4.關于項目組成員。項目組成員信息務必填寫正確的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等信息,信息核驗不通過的將影響項目申報。
5.關于合作單位。添加合作單位時請確保合作單位的單位名稱、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相關信息真實有效,核驗不通過的將影響項目申報。
6.關于申報書附件。申報項目有關附件材料通過系統(tǒng)在線上傳,項目申報人須按照系統(tǒng)預設的附件類別對應上傳,如無對應類別,請選擇“其他”,并將附件名稱填寫完整。附件上傳后請逐項瀏覽檢查類別、名稱、附件是否一致,避免出現(xiàn)附件類別對應錯亂、附件名稱錯誤、附件不清晰、附件無法打開等問題,影響項目評審。
7.關于申報書蓋章頁。申報項目的申報單位蓋章頁獨立一頁,每個合作單位蓋章頁獨立一頁,申報人可同時聯(lián)系多個單位蓋章,節(jié)省蓋章時間。項目信息填寫完成后,申報人可生成及下載項目蓋章頁,蓋章、簽字后將掃描件上傳至系統(tǒng),將項目信息及項目蓋章頁一并提交至單位審核。
8.關于申報書提交后再修改。在網(wǎng)上申報期間,申報項目提交至單位審核后,如需修改項目內(nèi)容,項目申報人在單位審核前可取消提交。如涉及項目名稱、項目組主要成員、合作單位、項目簡介的修改,須重新生成蓋章頁并下載,蓋章、簽字后重新上傳蓋章頁,如不涉及項目名稱、項目組主要成員、合作單位、項目簡介的修改,蓋章頁不需重新上傳,修改完善信息后征求合作單位意見,再次提交至單位審核。申報項目經(jīng)單位審核推送至歸口管理部門后,項目申報人如需修改項目內(nèi)容,單位管理員在歸口管理部門管理員審核前,可退回項目,退回后的項目由項目申報人修改完善提交后,須經(jīng)單位管理員審核后再次推送至歸口管理部門。
9.關于項目審核退回后項目修改截止時間。如項目提交后被單位審核退回,在單位審核截止時間前,可修改并重新提交;如項目提交后被歸口管理部門審核退回,在歸口管理部門審核截止時間前,可修改并重新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