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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銻(20%硝酸,7%鹽酸)
本標準物質主要用于測量儀器校準,分析方法確認與評價,測量過程質量控制,也可用于量值溯源或作為標準儲備溶液,通過逐級稀釋配制成各種工作用標準溶液。
本標準物質適用于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fā)射光譜法(ICP-OES),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法(ICP-MS),原子熒光光譜法(AFS),原子吸收光譜法(AAS),分光光度法等方法分析測試使用。
一、樣品制備
本標準物質以純度經準確定值的高純金屬銻,高純硝酸,高純鹽酸和符合*水標準的純水為原料,在(20±3)°C的恒溫條件下采用重量法準確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標準物質以配制值作為標準值,采用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fā)射光譜法(ICP-OES)進行量值核對。通過使用滿足計量學特性要求的制備方法,測量方法和計量器具,保證標準物質的量值溯源性。
三、特性量值及不確定度
編號 | 名稱 | 標準值mg/L | 相對擴展不確定度(%)(k=2) | 基體(V/V) |
BW30017-1000-NC-20 | 銻(Sb) | 1000 | 1 | 20%硝酸 +7%鹽酸 |
標準值的不確定度主要由純品純度,稱量以及均勻性,穩(wěn)定性等不確定度分量合成。 |
四、均勻性檢驗及穩(wěn)定性考察
依據JJF1343[標準物質定值的通用原則及統(tǒng)計學原理],對分裝后的樣品進行隨機抽樣,對溶液濃度進行均勻性檢驗,穩(wěn)定性考察。結果表明,本標準物質均勻性,穩(wěn)定性良好。
該標準物質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為3年,研制單位將繼續(xù)跟蹤監(jiān)測該標準物質的穩(wěn)定性,有效期內如發(fā)現量值變化,將及時通知用戶。
五、包裝、運輸和貯存、使用及注意事項
1.包裝: 本標準物質采用安瓿瓶分裝,20mL/瓶,移取或稀釋時請以移液管量取為準。
2.運輸和貯存: 常溫運輸,運輸時應避免擠壓,碰撞;室溫和避光條件下貯存。
3.使用: 使用前應恒溫至(20±3)°C,并充分搖勻。溫度變化會導致溶液體積發(fā)生變化,可根據GB/T601附錄A進行體積校正。安瓿瓶打開后應一次性使用完畢,有效期限是指安瓿瓶未打開前在規(guī)定保存條件下可以使用的后日期。
六、適用范圍(本標準溶液適用但不限于以下分析標準)
GB/T 5750.6[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 金屬指標]
HJ 776[水質 32種元素的測定 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fā)射光譜法]
HJ 694[ 水質 汞,砷,硒,鉍和銻的測定 原子熒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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