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介紹
電接點壓力表 壓力表的指針應伸入所有分度線內,其指針指示端寬度應不大于小分度間隔的1/5。指針與分度盤平面間的距離應在1~3mm范圍內表殼外徑在200mm以上的(包括200mm),其指針與分度盤平面距離應在2~4mm范圍內。
電接點壓力表
表盤分度數(shù)字及符號應完整清晰,表盤分度標尺應均勻分布、所包的中心角一般為270°, 壓力表的指針應伸入所有分度線內,其指針指示端寬度應不大于小分度間隔的1/5。指針與分度盤平面間的距離應在1~3mm范圍內表殼外徑在200mm以上的(包括200mm),其指針與分度盤平面距離應在2~4mm范圍內。
配備壓力表應為1MPa或1.6MPa,如配備1MPa的壓力表,怕在水壓試驗時使壓力表過載,于是便配備量程為1.6MPa的壓力表。實際運行時,只要0.2MPa就能滿足采暖要求,壓力表的指針指在量程八分之一的位置,很難使人相信壓力表的準確性和靈敏性。
為了保證彈性元件能在彈性變形的安全范圍內可靠地工作,在選擇壓力表量程時,必須根據(jù)被測壓力的大小和壓力變化的快慢,留有足夠的余地,因此,壓力表的上限值應該高于工藝生產(chǎn)中可能的壓力值。根據(jù)“化工自控設計技術規(guī)定”,在測量穩(wěn)定壓力時,工作壓力不應超過測量上限值的2/3;測量脈動壓力時,工作壓力不應超過測量上限值的1/2;測量高壓時,工作壓力不應超過測量上限值的3/5。一般被測壓力應不低于儀表測量上限值的1/3。從而保證儀表的輸出量與輸人量之間的線性關系,